3)1072、矮木啊KING……_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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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判的意味,把原本只是电影里面的插曲,唱出了歌剧的技巧跟深远,很能让人回味的那种气势。

  一曲唱罢,阿Z已经恍若穿越,看到另一片天地!

  他是标准的布鲁克林小子,从小在街头黑帮里面厮混长大,不是枪战就是贩独,才二十五岁,已经挨过三次枪子儿……

  音乐是他支撑着在这种暗黑之城保持内心信仰的力量。

  人生体悟跟音乐才华结合完美,绝对堪称花旗说唱界后来的宗师级人物,然后再叠加非裔里面极其罕见的商业才华。

  包括比昂斯实际上应该是他操盘推出来的顶流巨星。

  但现在刚刚被荆小强提前推开肤色限制,提前拥有接触大舞台机会的他,却睁眼看到了荆小强唱出来的深刻内涵!

  真的,潘云燕一点英文都不会,她听不懂,只在乎怎么把荆小强锁定进画面,怎么才能让构图里荆小强成为中心人物,这就是她唯一的念头。

  豪斯蒂姆则震惊于曲谱、弹奏跟演唱的三重超高技巧性,很显然这首曲子如果让他再来润色,以他最擅长的堆砌功底,一定能处理成一场浓烈的火锅汤。

  可荆小强却轻描淡写的给他展现了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比他那个难上千百倍吧!

  所以才震惊。

  修杰克马则内心颤抖,甚至连双腿都在抖,不是害怕怯场,而是激动,激动于自己要面对什么样的剧目。

  作为土澳人,作为欧美文化的边缘土鳖,他肯定知道这本小说在花旗文学界的地位,荆小强能跟大都会歌剧院联手的剧目肯定很牛逼,但他绝对没想到能这么牛逼。

  作为戏剧专业科班出身,他就是那种完全能听出来里面内涵的技术人士,战栗自己要登台表现这样的形象,绝对是个巨大挑战,胜者为王那种超大机遇跟风险。

  赢了就绝对名垂青史,别墅嫩模,输了一定会被戏剧界各种笑骂嘲讽,永远可能都无法再登台,只要提到他就是那个演不出盖茨比的失败者……

  这一刻他已经完全忘了之前对罗斯库劳立刻拿到古罗马帝国史诗片电影主演的羡慕。

  他知道如果自己抓住这次机会,跟罗斯库劳之间完全是艺术领域跟影视界的代差俯视!

  龙哥就不说了,他能听出点祭奠人生的厚重已经算是天赋异禀,还没到能欣赏英文歌剧的文化水平。

  所以真正能完全穿透整首歌曲表达社会性的,只有阿Z,起码跟着荆小强来的五人中,只有阿Z撇开了技巧,名利,艺术性,直接看到了这歌唱里面的现实批判。

  这就仿佛是本来九世灵根的武学天才,却一直在乱世中淬炼成型,一辈子也就是个地界顶尖的上限,万万没想到这一刻跟着荆小强走进他本来绝无可能交集的林肯中心、大都会歌剧院。

  如果来就是他很难领会理解的美声、古典音乐可能也不会产生触动。

  偏偏就是介乎于流行乐和古典音乐之间的歌舞剧唱腔,让他看到了天阶高手所弹所唱应该是怎么……

  荆小强没有对他说一个字,却彻底启迪了这位超级天才。

  看向荆小强的眼神,已经充满了炙热的追随狂喜!

  满满的写着,你就是我的王!

  天晓得,荆小强只是想把他拉来做个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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