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4章 狼人杀_天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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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绍祺陷入了一场热恋。

  整整三个月,江绍祺没碰过小提琴。他和jessica一起环游世界。他的初吻、初夜都给了jessica。在江绍祺看来,他已经是jessica的人了,他的心和灵魂都属于她,结不结婚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jessica坚持要办婚礼,江绍祺当然不会反对。他们订好了结婚日期,郑重地拜见双方父母。他们在新加坡待了半个月,又跑回北京,住进了江绍祺父亲家的宅邸。

  直到这个时候,江绍祺才想起他的侄子。

  他好久没联系过侄子了。

  作为全世界最好的叔叔,江绍祺想要弥补江逾白。他得知江逾白即将参加雅思考试,他立刻跳出来说:“乖侄子,叔叔送你去考雅思。”

  江逾白态度冷淡:“谢谢,我有司机。”

  江绍祺一把揽住江逾白的肩膀:“小江,叔叔在外面旅游,给你买了不少礼物,jessica也问过你的学习成绩。我们都很关心你。”

  “叔叔,”江逾白讲出他的新发现,“你现在三句话不离jessica。”

  江绍祺立刻纠正侄子:“小江,她是你的婶婶,你不要叫她的大名了,叫她婶婶。”

  随后,江绍祺饶有兴致地描述他和jessica的旅行经历。他们在泰国的清莱府寺庙祈福,在印度的泰姬陵附近散步,还在希腊的圣托里尼岛上参观了每一座蓝顶教堂……江绍祺这样形容他的未来妻子:“她是琴弓,我是琴弦。我的音乐里,有她的影子。”

  曾几何时,江绍祺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自夸的人。

  而现在,江绍祺变成了一个每时每刻都要提起老婆的人。

  江逾白有些不适应。

  江逾白甚至怀疑,他的家族基因里包含了“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元素。

  幸好江逾白和他的爸爸、叔叔都不一样。江逾白绝对不会被爱情冲昏头脑。他希望成年后的自己是一个冷静自制、成熟理性的男人,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取得事业上的成就,赢得林知夏的肯定。

  江逾白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发自内心地盼望着林知夏的赞美和鼓励。

  雅思笔试的当天,江逾白给林知夏发了一条短信:“我去考雅思了。”

  林知夏秒回:“好的好的!你是最棒的!”

  江逾白心里很高兴。他在雅思考场上奋笔疾书,文思泉涌。坐在他隔壁的一位男生全程都在发呆,到了后来,那位男生干脆调整了坐姿,傻傻地看着江逾白写作文。

  江逾白手里的那只铅笔仿佛有了生命,在这偌大的考场中诞生了灵魂。笔尖摩擦答题纸,发出“刷刷”的声响——这是强者的呐喊,代表着接近满分的实力。

  江逾白练过英文字体。他的字迹工整、匀称,具有流畅的美感,他隔壁的那位考生瞥了他一眼,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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