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11章 是时候了_明末边军一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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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千刀的射破天杂碎,虎口夺食来了,得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孔三与黄伟杰也是凝神观看,他们这些情报部精锐,都是经过各方面培训,军事常识只是之一,一看对方只是乌合之众,打跨他们的步卒很容易,难的是对方马兵不好对付。

  他们快速商议,排兵布阵,黄伟杰率数百步卒作为后阵,掩护辎重与妇孺。孔三到前阵亲自指挥,那两队鸟铳兵,还有一队弓箭手,两队刀盾兵,共二百五十人作为前阵精锐,余下的长矛兵列成数排。

  最后是老胡的马队中军,列成一个相对整齐的军阵。

  经过快半年的训练,原本多为饥民流民的三人部下也算有模有样,至少火拼打斗时队列整齐,知道列阵作战,所以每每遇到乌合之众,只知道一窝蜂前冲的土匪马贼,无往而不利。

  当然,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队,除了鸣金收兵信号,别的什么旗号鼓乐都不懂,所以打仗基本靠吼,现在也需孔三居前指挥。

  “八条,保护好胡爷,知道吗?”

  到前阵去前,孔三吩咐那马队亲将,却是一个神情彪悍的年轻人,骑了一匹骠肥的黑马。

  他本名不可考,以前是一个马贼,恶行不多,且擅使厚背马刀,还会左右开弓,某次被孔三救了性命,从此对他忠心耿耿,年初时经过考察,还发展他成为情报部的外围人员。

  他领着那五十人的亲兵马队,算是三位寨主的共同护卫。

  “二寨主放心吧,小人定会保护好大寨主!”

  八条狞笑着看着对面,眼中闪过噬血的光芒。

  “不要担心老子,反是孔爷你在前方多加小心。”

  老胡满不在乎的挥挥手,虽然当初自己被孔三、黄伟杰强行拉到河南来,满心的不情愿,但数月下来,却深深喜欢上了这种刀口上舔血的生涯,太刺激了。

  而且以前他只是小兵一个,受人鄙视不屑,现在却整个寨子几千人看他脸色,太风光了。又自己作战时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后方兄弟咆哮跟随,这种感觉太让人热血沸腾了。

  或许,这才是自己心中理想的生活。

  他似乎投入角色了,也只有午夜梦回时,才会想起自己的娘子,自己未出生的孩子,还有在宣府镇的生活。

  而且几个月下来,他与孔三等人多少也处出感情,此时说话,不免语气中带上了关切。

  孔三点点头,快速带几个亲卫到了前阵,大吼道:“勇者赏,怯者斩,有进无退,杀光对面的贼子!巡山军,前进!”

  整个军阵一齐怒吼,与那些且耕且种的乡勇,寨丁们不同,他们巡山军靠剿匪,还有“收保护费”为生,每月总有好几次出外作战,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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