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再怎么天赋异禀,也只能算与他旗鼓相当。
可要论杀意,论战意,在对方说出那些话时,洛辰欢便已经占了下下风。
他看着对方冲向他的姿态,却在对方身后看到一道虚影——他好像看见了那个人。
——
“我见你是个练武的料子,既是无家可归,就来尉迟府吧。”
他伪装成乞丐,在尉迟府附近乞讨了好些天,才撞上尉迟家主出门;其实他哪里知道要怎么潜入,要怎么才能让尉迟府收他进去,只能乱来,装成不小心冲撞了贵人的乞丐。
十年来,洛辰欢从没忘记过先代家主那句话;也没忘记在旁双手抱胸一脸不悦的少年尉迟岚。
他站起来行礼作揖,尉迟岚却道:
“你也是个男子汉,怎的点头哈腰这么熟练?”尉迟岚对他说,“站直了,要做我尉迟家的人,就得像个男人一样。”
听见这话,他原以为尉迟岚是个不好相与的主子;但尉迟岚的性子,从来就如天候难琢磨。
下一瞬他的少主人便笑了,一拍他肩膀道:“不过我跟你有些眼缘,以后就跟着我。”
他木讷地点头,几乎忘了自己是奉命而来,还以为他的的确确是这久隆城里的乞丐,得上天垂怜,才遇上了尉迟岚。
自那之后,朝夕相伴。
尉迟岚爱喝酒,且还不爱一个人喝,总拉着他在尉迟府的房上一边赏月,一边喝酒。
尉迟岚还爱射猎,时常带他进山打猎,时不时还会闹出迷路的笑话,只得在荒山野岭风餐露宿。
在他心里,尉迟岚三个字,就是清风朗月,是高山流水,是逍遥人间。
若没有皇甫淳的一纸杀令,得君如此,已是他三生有幸。
——
“当!叮!当!”
对方来势汹汹,洛辰欢却因为心乱了而招架仓皇。他每一刀都接得狼狈,被逼得步步后退;直至他身后是巨石山口,再退无可退。对方的刀却不会因这种事而放松,反倒以更大的力道朝他劈下来……不,不是劈下来,是砸下来。那人哪里还觉得自己手里是有刃的刀,仿佛已经将丛火当成了棍。
“洛辰欢——!”
对方怒号他的名字,砸下这最后一击。
他依然是本能地举刀防御,谁知手中的刀竟发出一声脆响,硬生生被丛火劈断了。锋利的宝刀自洛辰欢脸颊边划下,削落他一缕湿发;丛火砍在了巨石之上,对方的手竟没有半分颤抖,反手上提,便用刀刃抵住了洛辰欢的咽喉。
“……”洛辰欢立时定住,看着眼前蕴有怒火的双眸,“……岚少爷……”
“哈,”那人笑了,“我便知道你认得出我!”
“……果真是你?”
“是我又如何?”
——原来世上真有冤魂不灭,终是要将人间罪一一清算。
洛辰欢只觉得鼻头发酸,但此时落泪,泪水也只会融入雨水中。他看着眼前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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